水性杨花

在中国,一个女人被说成是“水性杨花”,恐怕是最低下的评价了。

但“水性杨花”式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呢?她们真有我们评价的那样不堪吗?

例一:八十年代严打的时候,有一个女的成为全市出了名的严打对象,被抓判了四年,当年对她的判词上就被说成了“水性杨花”。

据说现实生活中她有个外号叫“二分钱”,就是说,她当年在单位,两性关系随意到男方给“二分钱”就可以睡她,典型的流氓罪。

但真实情况是,她和一个单位的小伙子谈对象,小伙子睡了她一年,又看上了别的姑娘,就找借口不要她了,并且把和她睡觉当成了自己吹嘘的资本。

为了报复这个爱情的叛徒,姑娘就专挑和那小伙子要好的朋友睡觉,然后再说那个小伙子能力不如这个不如那个,采取了非常愚蠢的“杀敌八百、自伤一千”报复行为,给单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,正好赶上严打,单位也积极建议公安部门对她严肃处理,就这样被以流氓罪判刑了。

这是当时社会环境的一个缩影,但不能不说有极其复杂的人文情怀在里面,毕竟那个封闭的年代里,婚前被睡,本就是对女人“水性杨花”的标签,她的报复手段又让自己在悬崖边上迈入了万丈深渊。

例二,九十年代初,有一幢轰动全国的案例,一个女人联合情夫杀掉了自己的男人,法庭上,在回答法官作案动机是什么的时候,她大言不惭的说“我就是愿意和我的情人睡觉”。

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影响,舆论上,几乎一直讨伐这女人的“水性杨花”,恬不知耻,残忍直至。

但在有关学术界,却引爆了对女性“性权力、性意识”的大讨论。

杀人男女没有悬念的都被判了死刑,但由其引发的“性权利”却延续了很久,也正是这场争论,让很多国人男女第一次知道了女人也有“性权利、性要求”,社会影响还是很大的。

这样的女人如其说是流氓加法盲,不如说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礼教的牺牲品,她知道被压抑的欲望被唤醒的快乐,却不知道她也有不“从一而终”的资格和权利。

我们现在拥有了很多权利,包括女性的“性权利”都得到了尊重,但人不是千篇一律的,对基本的快感有各式各样的需求,女性也很少被贴上“水性杨花”的标签。

但对婚姻是需要忠诚的,婚内出轨,无论男女都是不可以被谅解的,不满意了完全可以离婚,厌倦了完全可以放下一段,再开始新的追求。

现在有的国家的结婚证有效期只有七年,七年之后,愿意在一起了要到有关机关续签,不愿意了就自动解散。当然,这只是个例,但说明对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了。

但愿,我们的社会也不再有对女人“水性杨花”的标签和评价。

水性杨花天生的可能性有,程度有多大不好说,主要还是后天的影响,一般都是家庭氛围,父母的品行更多的是母亲的作风遗传因素。年轻的时候认识一个女生,就叫她x吧,比我略大几岁,后来成为我嫂子的同事,医院的护士。x在二十来岁的时候是很腼腆的女生,和异性说话都会脸红,大家私下交流都说一点也不像她妈。x的妈妈也是医院职工,坊间流传很多出轨偷情的段子,据说月经期都不消停。x当年初婚嫁了一个家庭条件不错的男人,婚后的x简直是大变样了。护士的工作性质决定要倒班,上夜班的x多次传出在护士办公室或者卫生间等地与患者家属、同事等很多男人发生关系,描绘的场景让人脸红,不堪入目解锁了好多姿势。不出几年没有意外的x与前夫离婚,离婚后的x更是放飞了自我,原来比较隐晦的混乱男女关系几乎公开化了,情人涵盖各行各业,还是挺佩服她的协调能力的,居然和谐共处多年相安无事,大家私下交流都说她真是夜夜做新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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